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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工集体活动


    分公司各部门:
    为庆祝北清成立十周年,分公司组织开展“十年北清”系列活动,按照工作安排,将组织在职职工进行外出旅游。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    一、参加范围
    北清分公司在职职工。(自愿报名参加)
    旅游路线
    1、完美云南--昆明、大理、丽江、西双版纳4飞8日游;
    2、武夷山、厦门、鼓浪屿永定土楼、集美单飞6日游。
    三、时间安排
    车队将安排在三月中下旬出行,车间和行政部门安排在三月下旬和四月上旬出行。具体出行安排,根据各旅游线路报名人数另行通知。
    四、费用标准
    1.在岗职工,且在北清工作满十年,以整年度为准即:2001年12月31日前在北清工作的,且仍在岗的:
    (1)完美云南--昆明、大理、丽江、西双版纳4飞8日游:1400元;
    (2)武夷山、厦门、鼓浪屿、永定土楼、集美单飞6日游:1100元。
    2、在岗职工,在北清工作不满十年,以整年度为准即:2001年12月31日后在北清工作的,且仍在岗的:
    (1)完美云南--昆明、大理、丽江、西双版纳4飞8日游: 2100元;
    (2)武夷山、厦门、鼓浪屿、永定土楼、集美单飞6日游:1600元。
    3、劳务派遣职工:
    (1)完美云南--昆明、大理、丽江、西双版纳4飞8日游:4200元;
    (2)武夷山、厦门、鼓浪屿、永定土楼、集美单飞6日游:3200元。
    五、工作安排
    1、党群工作部和经营发展部负责本次活动的具体安排。
    2、各部门负责填报、统计参加活动人员名单和收缴旅游款,并在3月9日中午11点前将电子版名单及领队报经营发展部,3月11日前,将经部门领导确认的纸质版名单报经营发展部;出发3日前, 各部门将旅游款收齐。
    3、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各部门参加活动人员的工龄;
    4、安保部负责与参加活动的人员签订出行安全责任书;
    5、党群工作部负责审核确认各部门收缴的旅游款;
    6、财务部负责收验保存各部门收缴的旅游款。
    六、有关要求
    1、旅游期间所占工作日,用于职工借休或折扣存休;
    2、各部门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合理安排人员出行;
    3、各部门收齐旅游款后与党群工作部王迎光联系,经共同审核确认后交与财务部;
    4、报名后,不得更改出行日期及行程,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本人自理;
    5、旅行过程中严格遵守工作人员和导游的引导和指挥,不得擅自离团;
    6、携带好身份证和相关应急药品。
    特此通知。
    (联系人: 党群工作部:王迎光 15011452975/6411
    经营发展部:吴 婧 65423298/6408 )
    二〇一一年三月八日

 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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